尊敬的客户:
为提升客户体验,充分保障客户权益,提升信息披露质量,结合产品实际运作情况,根据《金融产品网络营销管理办法》、《银行保险机构资产管理产品信息披露管理办法》等监管要求,本行对部分理财产品销售文件进行完善修订,相关调整对产品运作、客户权益无实质性影响,并将于2026年9月1日起生效。本次主要调整内容包括但不限于:
1、风险揭示书
风险揭示书新增“关联交易风险”等相关表述。
2、产品简称
销售文件中新增“产品简称”相关表述,规范理财产品网络营销名称展示。
3、关联交易
销售文件中补充披露产品管理人、销售机构、托管机构等关联关系情况及相关风险揭示。
4、其他条款
完善销售文件中“拒绝或暂停认(申)购”“暂停赎回或延缓支付赎回款项”“产品资产清算”及“信息披露”等条款表述。
本公告未列举或引用具体变更或新增条款的全部,详细信息请关注理财产品销售文件中相关条款内容。
根据产品说明书信息披露部分约定,在理财产品存续期间,上海农商银行可以提前2个工作日发布相关信息公告,对投资范围、投资品种、投资比例或产品说明书其他条款进行补充、说明和修改。投资者若不接受调整的,可在上海农商银行公告补充或修改后的相关业务调整生效前赎回本理财产品,逾期未赎回的视为无异议且继续持有本理财产品。
感谢您一直以来对本行理财业务的支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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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农商银行
2026年8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