尊敬的客户:
根据《金融机构产品适当性管理办法》等监管要求,为提升客户体验,充分保障客户权益,进一步完善理财产品风险等级精细化管理,结合产品实际运作情况,本行对部分理财产品销售文件中“风险等级图示”进行完善修订,并新增“业绩比较基准历次调整情况”相关表述,相关调整对产品运作、客户权益无实质性影响,并将于2026年2月1日起生效。
本公告未列举或引用具体变更或新增条款的全部,详细信息请关注理财产品销售文件中相关条款内容。
根据产品说明书信息披露部分约定,在理财产品存续期间,上海农商银行可以提前2个工作日发布相关信息公告,对投资范围、投资品种、投资比例或产品说明书其他条款进行补充、说明和修改。投资者若不接受调整的,可在上海农商银行公告补充或修改后的相关业务调整生效前赎回本理财产品,逾期未赎回的视为无异议且继续持有本理财产品。
感谢您一直以来对本行理财业务的支持!
产品销售文件.zip
上海农商银行
2026年1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