尊敬的客户:
为提升客户体验,充分保障客户权益,提升信息披露质量,结合产品实际运作情况,根据《金融机构产品适当性管理办法》等监管要求,本行对部分理财产品销售文件进行完善修订,相关调整对产品运作、客户权益无实质性影响,并将于2026年1月23日起生效。本次主要调整内容包括但不限于:
1、风险揭示书
风险揭示书新增“产品存续期内风险等级可能会进行调整的情况”“流动性风险应对措施”等相关表述。
2、投资者风险承受能力
销售文件中调整机构客户投资者风险承受能力相关表述,并规范投资者风险承受能力评估结果的相关表述。
3、业绩比较基准
销售文件中新增“业绩比较基准历次调整情况”相关表述,并根据实际情况调整部分理财产品业绩比较基准测算依据。
4、产品相关主体的基本情况
销售文件中新增理财产品相关主体基本情况的相关表述,包括产品管理人、托管人、销售机构和投资合作机构的名称、住所、联系方式等基本信息以及主要职责。
5、收益分配
销售文件中新增“收益分配”相关表述,包括收益的构成、收益分配原则、收益分配方案等。
6、投资管理
销售文件中完善“投资管理”相关表述,包括投资目标、投资范围、投资比例、拟投资市场和资产的风险评估、风险控制措施及投资限制等。
7、其他条款
完善销售文件中“理财产品估值”“信息披露”“保密义务”“产品登记编码”“产品建仓期”等条款表述。
本公告未列举或引用具体变更或新增条款的全部,详细信息请关注理财产品销售文件中相关条款内容。
根据产品说明书信息披露部分约定,在理财产品存续期间,上海农商银行可以提前2个工作日发布相关信息公告,对投资范围、投资品种、投资比例或产品说明书其他条款进行补充、说明和修改。投资者若不接受调整的,可在上海农商银行公告补充或修改后的相关业务调整生效前赎回本理财产品,逾期未赎回的视为无异议且继续持有本理财产品。
感谢您一直以来对本行理财业务的支持!
产品销售文件.zip
上海农商银行
2026年1月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