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储蓄国债投资者:
为进一步保障国债投资者的合法权益,根据人民银行总行统一安排,我行将组织辖内网点开展储蓄国债到期兑付提醒工作,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应兑未兑储蓄国债种类
应兑未兑的储蓄国债(凭证式)分为两类:
(一)第一类是今年内已到期的储蓄国债,包括在2015年通过我行购买的五年期储蓄国债(凭证式)、在2017年通过我行购买的三年期储蓄国债(凭证式)。
(二)第二类是往年已满期未兑付的储蓄国债,即1994年以来通过我行购买的储蓄国债(凭证式)到期后,截至目前仍未前往我行网点柜台办理兑付的。
二、兑付须知
我行储蓄国债承销网点将于6月至7月集中开展到期兑付的提醒工作,主要通过公告、电话、短信、微信等方式通知投资人进行到期兑付。
请广大投资者留意自己购买的储蓄国债(凭证式)是否已经到期。如发现存在已到期但未兑付的情况,请投资者持到期的储蓄国债(凭证式)收款凭证、本人有效身份证件,及时前往我行网点进行兑付。为了您和家人的健康安全,请您同时戴好口罩、做好个人防护。投资人购买的国债从购买之日开始计息,到期一次还本付息,不计复利,逾期不加计利息。投资者在兑付过程中如遇问题,可及时联系我行购买网点或咨询我行统一客服热线021-962999。
上海农商银行
2020年6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