嘉实恒生中国企业指数证券投资基金(QDII-LOF)(以下简称“本基金”;基金代码:160717;场外简称:嘉实H股指数(QDII-LOF);场内简称:恒生H股。)本基金基金合同于2010年9月30日生效,根据《嘉实恒生中国企业指数证券投资基金(QDII-LOF)基金合同》及《嘉实恒生中国企业指数证券投资基金(QDII-LOF)招募说明书》等有关规定,本基金管理人嘉实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定于2010年10月28日起开始办理本基金的日常申购、赎回业务。具体事宜见:《嘉实恒生中国企业指数证券投资基金(QDII-LOF)开放日常申购与赎回业务公告》。
详细请见:嘉实恒生中国企业指数证券投资基金开放日常申购与赎回业务公告
嘉实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2010年10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