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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通易方达深证100ETF联接基金定投业务的公告

发布时间:2010年02月04日

  为了更好地满足广大投资者的理财需求,自2010年2月5日起,易方达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和销售机构将共同推出易方达深证100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联接基金(以下称“本基金”,基金代码:110019)的定期定额申购业务。

    定期定额申购业务是指投资者可通过基金管理人指定的销售机构提交申请,约定每期扣款时间、扣款金额,由指定的销售机构于每期约定扣款日在投资者指定资金账户内自动完成扣款,并提交基金申购申请的一种长期投资方式。现将该业务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开通定期定额申购业务的销售机构

    中国银行、中国工商银行、中国建设银行、中国农业银行、交通银行、招商银行、中信银行、浦发银行、深圳发展银行、民生银行、上海银行、北京银行、平安银行、中国光大银行、广发银行、东莞银行、上海农村商业银行、广发证券、银河证券、国泰君安证券、中信建投证券、华泰联合证券、安信证券、国信证券、招商证券、长城证券、国联证券、东吴证券、南京证券、东莞证券、广州证券、第一创业证券、世纪证券、日信证券、广发华福证券和本公司网上交易系统。其他代销本基金的销售机构以后如开通本基金的定期定额申购业务,本公司可不再特别公告,敬请广大基金投资者关注各销售机构开通上述业务的公告或垂询有关销售机构。

    二、定期定额申购业务的安排

    1.除另有公告外,定期定额申购费率与普通申购费率相同。

    2.本基金的每期扣款金额不低于人民币100元,不设金额级差。各销售机构可在此基础上规定自己的最低扣款金额。销售机构将按照与投资者申请时所约定的每期约定扣款日、扣款金额扣款,并在与基金普通申购业务相同的受理时间内提交申请。若遇非基金交易日时,扣款是否顺延以销售机构的具体规定为准。具体扣款方式以上述销售机构的相关业务规则为准。

    3.基金的注册登记人按照基金申购申请日(T日)的基金份额净值为基准计算申购份额,申购份额通常将在T+1工作日确认成功后直接计入投资者的基金账户,投资者可自T+2工作日起查询申购成交情况。

    4.当发生限制申购或暂停申购的情形时,除另有公告外,定期定额申购与普通申购按相同的原则确认。

    5.定期定额申购业务的其它具体办理程序请遵循各销售机构的有关规定。

    6.本公司网上交易系统定期定额申购费率、业务规则与相关公告请登录本公司网站查询。

    三、关于参与代销机构定期定额申购费率优惠活动的说明

    本基金自2010年2月5日起参与中国银行、中国工商银行、中国建设银行、中国光大银行、平安银行、浦发银行、上海农村商业银行、中信建投证券和华泰联合证券开展的基金定期定额申购费率优惠活动,上述各代销机构的优惠活动详情及活动期限请查看本公司或销售机构的相关公告或通知。(本公司可根据情况增加或调整代销机构并公告)

    风险提示:本公司承诺以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资产,但不保证基金一定盈利,也不保证最低收益。投资者投资于本基金前应认真阅读本基金的基金合同和招募说明书。敬请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易方达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2010年2月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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