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定义
§ 银行汇票是出票银行签发的,由其在见票时按照实际结算金额无条件支付给收款人或持票人的票据。银行汇票的出票银行为银行汇票的付款人。
细分种类:
§ 按使用范围不同,分为全国性银行汇票和区域性银行汇票;
§ 按照付款方式不同,分为转账银行汇票和现金银行汇票。
2、功能与特点
§ 持票人在本行开立银行结算账户,持有本行签发的银行汇票可当场抵用;
§ 本行签发的跨系统银行汇票,由各地城市商业银行或中国工商银行代理兑付,凡有城市商业银行或中国工商银行网点的地区,均可使用本行银行汇票。
3、适用范围
§ 当交易双方对交易金额或对交易成功与否不能把握时,可使用银行汇票。适用于单位和个人的各种经济活动款项的结算。
4、期限
§ 银行汇票的提示付款期限为自出票日起1个月。
5、服务渠道
§ 本行各营业网点。
6、客户申请材料
§ 一式三联银行汇票申请书,加盖预留银行印鉴。
7、业务流程
(1)申请:客户提交汇票申请书。
(2)出票:银行根据客户的汇票申请书,办理银行汇票出票手续。
(3)汇票流通:客户持汇票与收款人办理款项结算,将汇票交付收款人;收款人根据交易的需要,将汇票背书转让给其债权人。
(4)提示付款:收款人或持票人持银行汇票向其开户银行提示付款,收取汇票款项。
(5)验票:对本行系统内的银行汇票进行真伪鉴别;对有疑问的银行汇票,向出票行查询。
(6)付款:在票据的提示付款期内,付款行在见票时办理银行汇票的付款手续。
8、风险防范要点:
§ 票据真伪鉴定;
§ 委托代理兑付资金的移存;
§ 票据记载事项的审核;
§ 办理本业务时,未填明实际结算金额、实际结算金额更改或实际结算金额超过出票金额的,银行不予受理;
§ 持票人向银行提示付款时,必须同时提交银行汇票和解讫通知书,缺少任何一联,银行不予受理;
§ 持票人超过付款期限提示付款的,代理付款银行不予受理。
9、其他注意事项:
§ 如果客户是未在本行开立存款账户的个人持票人,可以选择本行任何一家营业网点提示付款;
§ 持票人超过期限向付款代理行提示付款的,须在票据权利时效内向出票行作出说明,并提供客户本人身份证件或单位证明,持银行汇票和解讫通知向出票行请求付款;
§ 申请人因银行汇票超过付款提示期或其他原因,应将银行汇票和解讫通知同时提交到出票行;
§ 如果代理付款行曾经查询盖章银行汇票,应在汇票提示付款期满后方能办理退款;
§ 申请人缺少解讫通知书要求退款的,出票行于银行提示付款期满一个月后办理;
§ 银行汇票丢失,失票人可以凭人民法院出具的其享有票据权利以及实际结算金额的证明,向出票银行请求付款或退款,出票行经审查确实的,按规定办理付款或退款;
§ 填明“现金”字样和代理付款行的银行汇票丢失,可以由持票人通知付款人或者代理付款行挂失止付。